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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社会治安治理,大力整治机动车辆营运及交通治安环境的建议

来源:阿坝县政协   作者:   点击数:1941   日期:2018-09-18   字体:【

        多年来我县一直在严格治理机动车非法营运及各类交通治安违法行为的问题,但是,机动车非法营运、无证加强等的现象有愈演愈烈的势头,已成为我州一种普遍的现象。这些非法营运车辆以“套牌”、“黑车”等形式存在,给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社会治安、客运市场秩序等带来很多不稳定因素,现在已发展到愈演愈烈的趋势,酒驾、无证无照驾驶现象频发。这些违法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我县的经济、交通秩序,也是诱发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的一个隐患(如:理县6.16事故,34重伤;汶川6.23事故,6人死亡)。这些“黑车”的存在,既影响了营运市场的正常秩序,又侵害了合法营运驾驶人的利益及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给我州各县市带来极大负面影响。虽然经过交通运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的严厉打击,但一些“黑车”车主在利益的驱使下,仍然铤而走险,继续营运。

        其危害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财政税收流失。

2、扰乱了正规的营运市场。由于“黑车”的干扰,导致合法出车辆空载率大幅提高。在油价上涨的今天,大大降低了合法出租车司机群体的收入。导致社会公平性的偏差。

3、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黑车”是没有营运资格的,安全没有保障,一旦出事,后患无穷。

4、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为了抢生意,“黑车”车主们也经常为招揽生意的理想之地而打斗。“黑车”司机为揽客将车随处停放、违规占道造成交通拥堵。

5、严重威胁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建议

一、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车”,加大处罚力度对非法营运的“黑车”一经查处就要按上限处理,加大处罚力度,用好、用足现有的法律、法规,使一些非法“黑车”车主打消非法营运的念头。加大宣传力度,诫告市民外出要乘坐合法营运车辆,使非法营运者无市场营运之地。

二、以地方立法为抓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增加处罚种类,对从事“黑车”营运的驾驶员设定记分和暂扣驾驶证的行政处罚类别,改变目前的单一罚款手段,有利于避免趋利执法,同时,借助公安、城管力量,对重点地区一些疑似黑车的车辆进行路面秩序的管理,杜绝其停靠候客行为。

三、重视宣传、积极引导,提高人民群众维权与参与意识,要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使乘客意识到“黑车”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从而自觉抵制乘“黑车”。对查实的“黑车”通过各种途径予以“曝光”,形成道德和舆论压力,特别是加强打击非法营运的正面宣传报道。

 四、加大整治力度,联合执法交通部门与交警部门应采取定期、不定期的联合出勤方式,查处无证无牌,无照驾驶行为,加强处罚,形成合力,加大整治力度;将扣留的非法营运车辆,由两个部门分别按相关法律法规对车主做出处罚,加大对“黑车”打击力度。要下大气力清除非法营运车辆,形成和谐有序公平竞争的客运市场环境。该项整治应坚持长期不懈,长久治理、绝不手软不容反弹。

   五、对打击“黑车”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使群众广泛认识到“黑车”的危害,对举报属实的群众,以现金形式进行奖励,为彻底消灭“黑车”建立强有力的群众基础,在社会上掀起一种全民参与的热潮;对打击“黑车”有功的执法人员应给予适当奖励,以提高执法人员对该项工作的积极性,使非法营运的“黑车”成为过街老鼠,无处藏身。

     六、加大非机动车辆无视交通法律法规及“闯红灯”等现象,加强治安、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县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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