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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阿坝县委员会委员调研视察工作规则
来源:阿坝县政协   作者:佚名   点击数:1692   日期:2018-07-20   字体:【

为了促进委员调研视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提高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一条  委员调研视察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基本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是委员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学习提高、积极建言献策、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

    第二条  委员调研视察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实际,深人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更好地为县委、县政府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服务。

    第三条  调研视察的基本任务:

    (一)牢牢把握促进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就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视察,了解情况,综合分析,寻求对策,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全面真实的决策依据。

    (二)了解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实施以及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找准症结,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促进县委、县政府决策的贯彻执行。

    (三)根据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围绕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面、重要问题,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深化对政协工作规律性的认识,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和各项工作开展。

    (四)以委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为热点、难点问题切入点,深入基层,深人群众进行调研视察,了解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积极反映社情民意,自觉维护和促进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深入了解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带有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为政协组织、委员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奠定基础。

    (六)深入了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成就,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等。

    第四条  调研视察的形式:

    (一)县政协委员或常委集中调研视察。县政协统一组织部分委员或常委集中调研视察,调研视察计划由各专委会拟定,提请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二)各专门委员会和委员小组专题调研视察,各专门委员会和片区委员学习小组可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和需要,组织专题调研视察。调研视察计划由各专门委员会和片区委员学习小组拟定。

    (三)委员自由选题调研视察。县政协委员可自由结合,事先提出调研视察的目的和要求,由县政协办公室联系,到基层调研视察。

    第五条  委员调研视察工作坚持统筹安排、统一组织、上下协作、周到服务的原则。

    第六条  调研视察题目可由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和委员提出,也可由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县政协办公室、专门委员会提出,主席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研究确定每年的重点调研视察题目,并对年度调研视察工作作出部署。

    第七条  根据调研视察题目制定调研视察计划。每年年初,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办公室就调研视察题目和年度调研视察活动安排提出建议,报主席会议研究确定。调研视察计划应包括调研视察题目,调研视察时间、地点,调研组安排,调研视察组负责人等。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协可以组织委员到其他省、州、县考察参观学习,由办公室统筹协调,专门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县政协确定的考察题目,专门委员会可以单独或联合组织考察参观学习。

    第九条  根据调研视察计划,围绕调研视察内容,由专门委员会与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商制定调研视察日程,安排调研视察活动,县政协办公室根据调研视察计划安排调研视察活动经费。

    第十条  重点课题的调研视察由主席或副主席主持,专门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多个专门委员会联合承办的调研课题,由分管副主席或秘书长牵头协调,统一组织力量实施调研。不经常委会议审议的调研视察题目,由各专门委员会报主席会议备案后组织调研活动。

    第十一条  调研视察组出行前,应召开预备会,明确调研视察活动安排,介绍调研视察对象基本情况。

    第十二条  调研视察活动一般采取情况介绍、实地考察、座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调研视察活动结束时,应与当地党、政领导或有关方面负责人交换意见,就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调研视察活动结束后,调研视察组应形成书面报告送县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阅,如需要可在县政协常委会议上印发常委参阅,重要的报告常委会主席会议审议,报送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调研视察活动中委员个人的建议可写成提案,也可作为社情民意反映。同时,要加大对调研报告或建议案办理情况跟踪反馈的力度,加强调查研究成果的宣传与交流。

    第十四条  县政协办公室、专门委员会负责本级调研视察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联系、落实相关新闻报道和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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